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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紧急通知: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1月2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3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有效保证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部门、基层组织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展开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各地各级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

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

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组织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得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三、切实畅通举报渠道

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诉举报信息,对举报违规开展群体性聚餐或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要迅速核查,依法处理。开展卫生防疫、野生动物保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普法教育和宣传,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最大程度控制疫情蔓延。各地要在地方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增强人民群体和社会各界集体防范意识。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即日起成都禁止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
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1月25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禁止举办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根据通稿内容,25日起,成都禁止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包括农村自办酒席、坝坝宴等,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这份针对各餐饮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通告称,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决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严禁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禁时间另行通告。



成都公布1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分布在这些区域!

1月24日,经省专家组评估确诊,成都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9例,均已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截至24日24时成都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6例,其中13人为输入病例,3人与武汉来蓉人员有接触史。


16例病例中,成华区2例、高新区1例、锦江区2例、青羊区1例,外地来蓉人员10例。昨日已有45名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来源:四川观察、健康成都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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